论文下载 |
企业内保队伍管理新模式研究 |
时间:2014-2-10 16:34:47 来源: 点击:1953 |
|
摘要: 通过分析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指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并给出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与措施。
关键词:内部治安 管理 问题 方案 措施
随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安体质改革的基本结束,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面临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在当前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应急体制建设、加强反恐怖斗争,构筑社会安全网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工作,对维护企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配合社会整体治安工作,落实社会防控体系,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1.1 为单位发展创造良好地治安环境
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单位发展创造良好地治安环境。特别是承担着国家多项重点科研任务的单位,一旦发生治安事件、火灾事故以及敌对势力破坏等突发性事件将会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的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1.2 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1.3 为企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地内部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工作中去。
2 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2.1 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复合型的社会因素转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逐步向单位内部高度聚焦,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相对稳定的内部保卫工作环境,影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
企事业单位内保的性质和任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由原来单纯的以防盗、防火、看家护院的性质,变为以保卫保密、消防、处置和应对单位因企业改制、住房以及员工待遇等问题的大型应急事件为主。比如法轮功问题、企业遗留问题、复转军人上访问题,企业与地方农民的利益纠纷问题等,这些问题都给企业内保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以全新的思维和模式去应对和处理这些问题。
2.2对新形势下内保队伍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企业内保队伍是由企业原来的公安处和经济民警大队组成,虽然企业公安改制结束,形式上过去的公安处改为保卫处,个别单位因此进行合并,无专职机构设置,实际上是把企业有很多年安保工作经验的人才由企业公安转到地方公安,削弱了企业内保队伍的力量,等改制这股风吹过后,企业内保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工作比过去更加艰难和辛苦,企业内部因企业公安改制而流失的专业队伍未补充。
随着国家宣布经济民警在企业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公安部把企业内的经济民警规划到了社会保安序列,过去的经济民警队伍改为企业内保保安队,进入保安行列,着装全国统一。由于全社会对保安这份工作认知的偏差,看家护院型的、不论年龄结构型的、不分文化程度高低型等,加之目前整个社会保安从业人员待遇极低,缺乏必要的职业保障,对从业人员系统培训工作更是微不足道,再加上企业内部培训的局限性等诸多原因导致内保人员流动性大,并有逐年上升的局势,内保队伍吸引力和凝聚力降低,企业内部保安严重缺编,为招到内保人员,就要不断降低选聘条件,最终造成内保队伍整体素质普遍下降。
2.3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突发性事件引发复杂矛盾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经济结构调整和加速,停产、亏损企业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相互纠缠,使得单位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得一些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生活困难,部分职工心理失衡,成为各种不安定事端诱发的隐患。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不时突发出现,甚至有的群体上访是冲击、围堵单位大门及单位领导办公室进行打砸公物等违法行为,给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加强内保队伍建设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思想观念的制约
现实工作中,在治安保卫工作上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部分人员受政绩观的影响,认为其他部门工作容易看得出成绩,治安保卫工作干得再好,一时也难以看出什么成绩来,因而在人员配置上就发生了偏差,忽视了内部保卫队伍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的合理配置,认为现在安全防范条件好了,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因而把那些年龄相对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工作人员安排到了治安保卫岗位,从而使得治安保卫队伍从一开始在配备上就呈现出了素质不高、战斗力相对薄弱的局面。二是治安保卫队伍自身在思想上存在着一种“保卫工作无为论”。认为治安保卫工作简单,只要站好岗、放好哨,不出大问题就万事大吉。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没有多大作用,学的再好也无用武之地。因此,在思想上表现为满足于现状,不乐意学习、不善于学习;在行为上表现为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2 管理体制的制约
一方面,在对治安保卫工作队伍人员配备上存在缺陷。众所周知,在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上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思想政治素质,而对其他业务素质要求相对来说并不太高,在管理上使得人们只注重了对治安保卫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弱化了对综合素质的考核。另一方面,从管理的角度出发要求治安保卫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使得治安保卫人员岗位轮换的周期性变长,相当一部分人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直到退休,一辈子工作在治安保卫工作岗位上,队伍缺乏活力、学习动力和工作推动力,素质难以提高在所难免。三是多头管理、职责不明造成了“把关不严”。特别是在治安保卫人员“进入关”上没有形成科学的考察、考核、任用工作机制。 |
 |
|
|
 |
|
栏目列表 |
|
 |
推荐内容 |
|
 |
热点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