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本的警察教育和培训体制独具特色,特别是警察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循序渐进的职业培养模式以及近年来关于警察的教育和研究内容在一般大学的深入展开都是值得我国在公安教育体制转型过程中需要汲取的经验。
关键词:日本 警察教育 大学 共同研究
一、日本警察机构与管理体制
二战结束以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完善, 日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警察机构。其中警察厅接受国家公安委员会的指导;而以警视厅为首的各都道府县警察本部分别接受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的管理。警察厅是日本警察的中央行政机关,相当于我国的公安部,掌管全盘警察行政事务,最高领导是警察厅长官。如下图所示,在警察厅内部设长官官房、生活安全局、刑事犯罪调查局、交通局、安全局、情报通信局,以及外国事物部、有组织犯罪对策部两大部。警察厅的附属机关有警察大学校、科学警察研究所[科学警察研究所是从法医学的角度对爆炸物品进行鉴定,同时也是交通工学的研究机关。这里的人骨复原和人像写真制作技术以及对毒品、麻药的探知技术等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和皇宫警察本部[皇宫警察本部是对以皇宫为中心,包括赤坂御所、京都御所、以及皇室的别墅等皇家财产的警备和对皇族的护卫。皇宫护卫官肩负着天皇、皇后陛下以及皇族生活起居的警卫重任,海外旅行也随同前往。]。各地方警察本部相当于我国各省公安厅。如:宫城县警察本部、京都府警察本部等。警视厅[为何只在东京都才称“警视厅”呢?这里有其历史原因的。因为在日本警察诞生之前,东京警视厅业已存在,故延续至今日。]是东京都的警察本部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与其他道府县的警察本部相同。此外,日本警察厅还将全国47个都道府县划分为7个管区并设有7个管区警察局。日本的警衔分为九级:巡查及巡查长、巡查部长、警部补、警部、警视、警视正、警视长、警视监、警视总监。其中警视以下(包括警视)为都道府县地方公务员,警视正以上无论在警察厅还是其附属机关、地方机关工作,均为国家公务员。皇宫护卫官属于警察厅附属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国家公务员。警察本部的最高职称为“本部长”,而警视厅则称为“警视总监”。
二、日本的警察教育和培训体制
日本的警察教育和培训实行中央集权制,无论是职前教育培训,还是职后的晋升教育培训,都十分强调全国统一。日本《警察法》规定:各级警察教育由警察厅统一负责,并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及实施细则,以便在内容和形式上保持一致,便于管理。日本的警察教育体系比较完备,除在首都东京设有全国警察的最高学府—日本警察大学校(相当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外,全国47个都道府县均设有警察学校(相当于我国的省级警察培训学校)。另外, 7个管区警察局也相应地设有7个管区警察学校,从而在全国形成了完善的警察教育网络。日本的各级警察院校在体制上隶属于相应的警察部门,由他们具体实施管理。日本各级警察院校的经费均由中央财政通过日本警察厅直接拨款。
日本的警察教育和许多西方国家一样,不同于国民学历教育,重在职业素质的培养。因此,其教育和培训体系及运作模式有自身的特点,就是其学科设置、师资配备、招生、教学、考试、分配、经费等,均不受国家教育部门——文部科学省的制约。日本录用警察时,要进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条件为:一是日本国民,无违禁财产,没有组织或没有参加过旨在破坏日本宪法和日本政府的政党或团体,没有前科;二是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不满28周岁;女警要求未婚,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裸视0.6以上或矫正1.0以上,五官端正,健康。被录取后,入学即入警,发给工资和津贴。入学后,首先进行基础培训,也就是我国的新警培训,但是日本的培训期限较长。大学毕业后被录用的基础培训需要15个月,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被录用的基础培训需要21个月。基础培训的内容以巡警、派出所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为主,同时进行法律知识和警察体能训练等。学习科目主要有:一般教养、法学、交通管理、搜查和侦查、示威活动警备、职务讯问、通讯联络、司法鉴定、逮捕术、急救法、射击、柔道、剑术、驾驶、队列等。基础科目的学习时间,大学毕业学历的需6个月,其他学历的需10个月,然后分配到各派出所实习。实习时,由基层警官一对一带徒弟,手把手地进行实地训练。这种岗位实习,大学毕业的需7个月,其他学历的需8个月。实习结束后,再回到学校进行综合学习。综合学习是一种总结式学习,大学毕业学历的需2个月,其他学历的需3个月。毕业后即分配到警署或派出所,开始正式从事外勤巡逻警察工作。在工作中,还要通过勤前训示、在岗日常学习、组织研修会等,经常进行形势、任务、政策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不断保持适应社会及警察工作需要的良好素质。在日本,不论何种学历加入到警察队伍,都必须从巡查干起,经过一定的年限,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晋升为巡查部长一级的警衔。大学毕业生一般需要2年以上才能晋升至巡查部长,其他学历的则需要4年。巡查是日本警衔中最低的一级;巡查部长则是高于巡查一级的警衔。如果2人以上外出巡查,为首或负责任的警察是巡查部长一级的警察[王兴发 高春兴 日本的警察教育和警察管理体制及启示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3月 No.2 Ser.No.68
]。
日本警察院校对警察和警官的培训有明确的层次分工,严格遵循由低到高的原则,坚持教育培训和晋升相结合。各都道府县的警察学校主要负责基础培训。都道府县警察学校的上级学校,是管区警察局附属的管区警察学校,是中级干部的培训机构;再上一级就是警察厅附属的警察大学校。日本警察的晋升培训分别由7个管区警察学校和设在东京的日本警察大学校负责。巡查部长至警部补级的培训,属于中级警官的培训,由管区警察学校负责。巡查部长再往上晋升就是警部补一级,不是大学毕业的需要4年,大学毕业的需要2年。在警部补手下,一般有5、6个工作人员,各自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警部补再往上晋升一般需要4年,但已没有高中或大学毕业的区别了。警部的正职在日本是课长级(相当于我国的处长)。中级警官的晋升培训均在管区警察学校进行,巡查部长任用科目的培训需6周,而警部补需8周。日本管区警察学校的规格高于都道府县警察学校,低于日本警察大学校,训练的层次和内容有所不同。在管区警察学校,除对学员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外,还要进行领导科学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警部补任用科目考试合格的,还要增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有的还要根据需要,参加有关的专业培训。
警部再往上晋升叫警视,这一阶段大约需要10年的时间。警视相当于我国厅局一级的干部。警视管辖的范围很广,但有时难以用级别界定。都道府县的警视还可进一步提升,这大概相当于我国巡视员一级的官员。在日本,晋升警部和警视的教育培训,只能由日本警察大学校承担。警察大学校承担高级警官教育,就是说,到警察大学校受训的学员全是各地警察机关中的在职中高级警官。晋升警部任用科目的教育培训,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的为3个月,是一般晋升培训,长期的为6个月,是对有培养前途、拟提拔对象进行的重点培训。无论是短期培训还是长期培训,都要把职业道德、实战技能和法律列为培训内容。此外还要进行为期4周的警察运营科目培训,以便同时掌握领导指挥艺术[王兴发 高春兴 日本的警察教育和警察管理体制及启示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3月 No.2 Ser.No.68]。
除了以上的基础培训和晋升培训以外,日本警察大学校还承担专业教育培训任务。教育培训内容,由警务工作需要所决定。如根据工作需要,举办财务搜查官培训班、针对高科技犯罪方面的培训班等。
此外,近年来,在日本,以上的警察教育机构与一般大学间以共同研究的形式所开展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逐渐普及,特别是1996年5月日本警察大学校内部设立了日本警察政策研究中心,该中心以围绕警察实务进行实际研究和政策建议为宗旨,为各界学者和有识之士的提供了与之交流的场所。在这种交流过程中,警校教官通过与学者和有识之士进行意见交换和广泛争论,以及通过在大专院校开设各种讲座,不仅让教官们了解到学者所关心的研究课题,而且也使得学者对警务实际状况和实施政策增加了感性认识。“在深刻认识到有关警察实务政策立案的研究重要性的过程中,通过教育现场所带来的知识碰撞,对双方构筑信赖关系十分有益的[太田裕之 大学における警察に関する教育・研究の意義-学問と実務との連携 警察学論集 第58卷第7号]”。
围绕警察实务研究的推进
在日本普通大学里的法学教育是以法理解释为中心的,对于学者所关心的需要收集必要数据的相关研究课题,在过去很多情况下是很难从警察组织中顺利地获取一定的数据支持的。针对这种困境,日本警察教育机构率先根据警察政策立案的要求,采取设置研究会的形式,向共同研究的学者提供数据参考[ 当然这里也会充分考虑到个人隐私和搜查的秘密性。 ],让有识之士的见解可以成为政策谏言的依据。这样的研究活动,即使在刑事司法领域也得以全面展开。地域共同体和治安的关系、人口老龄化社会里社会安全对策的构建、少年犯罪研究、有效预防犯罪的对策研究等各种分析报告和提案纷至踏来。
政策评价的实施
对于日本警察来说,政策评价是一项重要的课题。为此,警察厅特意设置了审议官及相应的组织。各地方警察机构亦如此。为了确保客观和公正,围绕政策评价工作的实施,根据政策的特性,警察组织广泛听取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的各种专门人才的真知灼见,以调查研究等形式让外部有识者加入进来,以确保政策评价的有效性。目前日本也在考虑委托教育界学者或者以共同研究的形式让学者加入到警察内部政策评价工作中来[太田裕之 大学における警察に関する教育・研究の意義-学問と実務との連携 警察学論集 第58卷第7号]。
研究成果的试行与导入
在美国的犯罪学者凯林[凯林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任何一项大的破坏和犯罪,都是从“小奸小恶”开始。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已经成为屡验不差的真理。因为任何一扇“破窗”的出现,都会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这种无序感会成为引发犯罪的一种因素。当然,“破窗理论”也不是没有破解的方法。威尔逊和凯林在提出这个理论的时候,就指出了它的必要前提,那就是“没有及时修复”。也就是说,只有在“破窗”没有得到及时修复的时候,“破窗理论”才会应验。如果对于这样的“破窗”啥时出,啥时修,出一扇,修一扇,把治安隐患、生产隐患和苗头性矛盾纠纷都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岂不就可以“高枕无忧”?]曾经提出引人注目的“破窗理论”,以纽约地下铁治安状况的恢复政策来作为改善纽约市整体治安状况的切入点。日本警察机构也在不断转变观念,一改以往仅仅基于具有现场经验的警员的意见,参考并采用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政策实施的依据。大胆试行学者具有前瞻性的先行调查研究,大胆导入共同研究的成果,以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三、借鉴与启示
中日之间尽管经济和政治制度以及法律体系迥异,但是在警察教育和培训上,仍然有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各级公安高等院校借鉴。
(一)根据警察院校的发展状况,坚持教育培训与晋升相结合,系统培养与实际需要相结合,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日本警察教育和培训坚持一切从实战需要的原则,围绕教育和培训目标来设计教学中的各项活动和课程,各层次教育和培训学校注重满足不同层面警察的工作需要和潜能发挥。为此,我国各级警察院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是教学内容上,要以应用为主,每门课程由教授和资深警员主持设计,广泛利用个案分析和研讨,与实际紧密结合,提高受训人员的思考和分析能力。二是在教学方法上,灵活多样,互动式、启发式教学,推广“问题为本”和“处境为本”的学习模式,注意调动受训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三是在训练教材上,内容简练,加快更新速度。根据不同受训对象采取不同的教材,教材以活页为主,加快内容更新,根据实战需要,适时补充修改。四是从实战部门挑选最优秀的、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警官充实教官队伍,这些人不但要有理论知识,而且是实战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破案专家,因而在教学过程中,能更快、更好地反映实战部门的工作水平和前沿信息,从机制上解决教学和实战脱节的问题,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警察职业教育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我们要学习日本警察基础教育的经验,遵循学习加实践再加学习的规律,以实战为中间环节,这样才会使业务知识迅速融会贯通。与此同时,职业警察的培养也要遵照人才培养的原则,由低到高,以严格的职业素养的积累提升职业层次。毋庸置疑,前阶段,公安系统通过组织开展大练兵和“三基”工程建设,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民警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教育训练滞后于形势任务的新要求,滞后于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并没有根本改变。为此,如何从入警开始,通过入警培训后,以扎实的基本功,从基层干起;遵循人才成长的轨迹,建立和健全严格的不同对象、不同层级和不同警种的培训制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着力提升民警的新形象仍然是当前公安教育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
(三)警察的教育和研究内容在一般大学的深入展开。正如警务实战业务知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样,警察教育和培训也要根据形势的需要不断更新和填补。这就要求警察教育培训机构首先要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日本警察教育培训机构以借助“外脑”的形式所开展的共同研究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目前我国的各级各类警察高等院校,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警察一线工作,丰富教师实战技能上下了一些功夫。但是在走出去,请进来上面还尚显不足。为此,公安教育工作者目前要加强同社会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沟通和合作,善于借助外力,广泛吸纳各种鲜活的思想和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理论观点和学术动态,增强分析复杂形势的战略思维能力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执行力。此外,日本大学法学教育课程中为学生安排的一些有关警察内容的讲座和课程,也值得我国大学教育机构借鉴。因为在这种互动过程中,不仅会增进学生对自身生活其间的必要的社会治安状况、如何推进相关社会政策和活动的理解,而且也会通过警务专家的讲解,加深对所学理论和观点的认识。更进一步地,伴随着我国警察教育职业化步履的加快,普通大学毕业生更多地掌握有关警察的业务知识,不仅会一定程度上增大毕业生未来选择警察职业的可能性,而且也为选择真正具有职业潜质的警员提供了潜在的机会。网址:http://www.cnkikbs.com
警察教育和培训是维持和提高警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没有一流的、规范的警察教育和培训学校,就打造不出一流的警察队伍。据统计,我国目前从事公安教育和训练工作的人员不足2万人(只占总警力的1.1%),其中1.4万人是各级公安高等院校的教职工,承担着15.6万余人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重任。真正专职从事在职民警培训的人员只有6000人,却承担着180多万民警的培训任务。此外,我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高等院校结合不紧密,育人和用人脱节,也极大地影响了公安教育培训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和公安院校职能的发挥,难以为教育和培训的发展提供持续长效的激励机制。在公安教育体制转变的大趋势下,孟建柱部长提出了建立“大教育”和“大培训”的公安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的要求。为此,公安教育工作者应认真总结我国公安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安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