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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京山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
时间:2014-2-10 16:44:44 来源: 点击: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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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地处湖北中部,版图面积3520平方公里,总人口64.9万。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通过8年来的摸索与实践,现已初步创立了一套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规范化管理、系统化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以钱养事”新机制。
1 实践
1.1合理确定服务岗位,着力强化人员管理
1.1.1合理核定服务岗位。全县共确定农村公益服务岗位181个,聘用公益服务人员181人。其中农业种植公益性服务岗位46个,农业机械15个,水产养殖14个,水利服务31个,畜牧服务31个,文体服务14个,计生服务30个。全县农村公益服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相对稳定。
1.1.2 严格聘用服务人员。一律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公益服务人员确定后,一律由乡镇政府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送县综改办备案。
1.2切实明确服务内容,严格规范合同管理
1.2.1规范签订服务合同。农村公益服务项目发包单位对服务主体的服务实行合同制管理。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则按《劳动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2.2严格履行合同监管。全县统一印制了《京山县农村公益服务人员服务日志》,服务人员每天必须据实记载服务的地址、服务的项目、服务的户数、服务完成的情况,每天工作要有农户、村干部、镇干部签字认可,对当天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1.3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1.3.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06年京山县“以钱养事”资金总额为621万元,其中省补资金223万元,县级配套398万元,到2012年全县“以钱养事”资金增加到1077万元,比2006年增加456万元,增长57.7%。
1.3.2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对劳务报酬、服务工作经费实行两次预拨,年终考核结总帐。劳动报酬直达服务人员个人帐户;物化投入按项目测算到镇,拨入县核算中心,实行政府采购和报帐制管理。服务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直达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劳务报酬中由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代扣代缴。
1.4探索公益服务模式,构建便民服务平台
1.4.1搭建多层次服务平台,实行优质化服务。乡镇政府根据公益服务项目性质和工作特点设立集中办公场所。采取集中办公与进村入户服务相结合的办法,既保证在服务中心有人定点集中服务,又保证有人进村入户随机服务。
1.4.2培植多元化服务主体,实行社会化服务。京山县的农村社会化服务模式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服务中心+专业大户模式。第二种是服务中心+龙头企业模式。第三种是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
1.5完善考核兑现办法,建立科学考核机制
1.5.1完善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评分方式考核。考核由乡镇政府、县主管部门按合同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实行定项定量考核。乡镇考核占权重60%,部门考核占权重40%。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劳务报酬和工作奖励的依据。
1.5.2抓好合同兑现。劳务报酬和工作奖励实行绩效挂钩。农村公益服务质量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被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人员,年终劳务报酬不予结算,并取消下年的服务资格,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2 存在问题
2.1资金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自2007年京山县成立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以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以钱养事”资金一直维持在411万元,六年没有增加预算。省补资金2008年至2010年省补标准按农业人口人平15元安排,京山县省补“以钱养事”资金调整为654万元,2011年增加到658万元,人平标准没有提高。
2.2公益性岗位确定不太合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每个镇在除去财政、交管、国土、林业等岗位后,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技、农机等公益性岗位所剩无几,人手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公益服务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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